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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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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三章 帝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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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只要是中华帝国的男性公民,只要年满18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不管是男是女,都要被当地武装部征集服兵役,如果当年兵员数目足够,你没有被当地武装部征召服兵役,那么在你24岁之前,还可以继续服一次义务兵役。

    一旦服了兵役。至少要当三年义务兵,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转成志愿兵,就会被强行退役,但你的服兵役记录会被留下来,自动转入预备役,如有需要征召预备役,还是要继续无条件参军。

    服过兵役的人,就会有一系列的权利,比如一些相应的免税跟减税权等,而且身份地位也会被刻意抬高。可以进入一些只有服兵役的人才能进入的部门,甚至某些工作也会优先聘请服兵役人员等等。

    至于志愿兵,其实就是雇佣兵,也叫募兵制,指的是职业军队。

    职业军分两种,一种是皇家禁卫军,也就是直接归皇帝指挥的亲卫部队,训练行动等方面都不受国家控制,实际上是一种私人军队;另外一种叫国防军。是归国防部指挥的部队,是真正的国家军队。

    志愿兵的构成比较复杂,顾名思义,就是你志愿当兵。相关部门又乐意收你,这样你就可以拿当兵作为职业,成为一名职业兵。

    志愿兵可以是义务兵转化,也可以是直接从社会上招募。甚至可以从国外招募,特点是待遇好,服役时间长。退役通常是根据你的个人状态、个人志愿以及部门需要而定。

    通常,只要义务兵当满三年,如果表现优秀,自己又提出申请,被通过之后,就可以转入志愿兵序列,成为一名职业雇佣兵,会有相关的志愿兵待遇。

    一般而言,

第二二三章 帝国兵役法(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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