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科大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六十四章 又岂在朝朝暮暮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作一首呢?以后我回到了新罗之后,也都有所能够有所念想。”

    “创作诗词?嘿,非要比我去当文抄公啊!”时不凡心里吐槽。

    不过既然金德曼有这么说了,时不凡自然要答应了,总不能连这个条件都不答应吧?何况她马上要回国了,接下来在这个时代还能不能见面,这个真的是很难琢磨了。古代的交通通信都不方便,这个也是古代人重视离别的原因。后人无法理解古人为什么重视离别,因为古代的交通和通信都不方便,也许一旦离别就是一辈子不想见了。几乎每次离别都会当做最后一次见面,这样的情况如何不让人感慨呢?

    所以这次金德曼回国,那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次见面,时不凡不好连这点条件都不满足,反正当一次文抄公也就当了,虽然时不凡不喜欢当文抄公,因为文学在古代并不能够帮助从政,那些以为做文学好的人升官,那不过是一些弄臣,没有实权的弄臣罢了,真正有实权的官职是不可能通过文学换来的。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时不凡直接把宋朝秦少游的那首鹊桥仙给抄了,而这个鹊桥仙还是比较应景的。金德曼即将远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见面。所以“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个显然非常应景。

    听了这首词,金德曼心里也都感觉有些难受,差点忍不住想要当场答应留下来了。不过她还是记得,她答应过时不凡,她这辈子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她的眼泪,这点她必须要坚强,绝对不让别人看到她软弱的一面

第三百六十四章 又岂在朝朝暮暮(6/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