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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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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建议提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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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暴力手段与方式、是否立即或者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而且在这部分,李超根据姚莲花杀夫案的情况,大胆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

    “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如果按照李超所提的这点考虑叶添龙的过错,姚莲花的防卫因素,那么姚莲花绝对是要从轻处罚的。

    两个人兴奋地看着手中的意见定稿,憧憬着区民意代表大会的召开!

    善若有预感,李超提出这份既具有专业性,又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议案来绝对会引起轰动,因为华夏国至今还缺乏对家庭暴力处罚和救助的明确规定,而李超的这份建议提案恰好能弥补这个空白!

    善若决定拭目以待,看看这个提案到底会引起怎样的风暴?!(。。)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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