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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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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家庭暴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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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遇到家庭暴力现象,只能依据事实从这些条款中尽量去比对,尽量套用一个更符合事实情况的条款。这样很容易引起争议。让施暴者反驳甚至逍遥法外,非常不利于保护受暴人。

    李超在思索能否从法律层面上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者法律,以便更好保护家庭暴力受暴者的权益。

    李超的朗目蓦然一亮,从沉思中惊醒,他在刹那间好像抓住了什么东西,随即奋笔疾书记录下来。

    三天之后就要开民意代表大会,本来头脑中还没有什么思路,总觉得之前已经广泛讨论的同性相侵以及性福权案件,早被媒体大炒特炒了一顿,再次提起相关议案。并没有新颖性与震撼性。

    但遇到了姚莲花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议案素材。如果能以鲜明的案列提起有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建议提案,那绝对会吸引人的眼球,引起很大的震动。

    想到这,李超更心热了,一定要更多的了解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以及提出完善制裁家庭暴力的办法。这个议案绝对会具有挑战性和专业性。

    夜色如墨,华灯渐熄,李超却依然在奋笔疾书。充满干劲地准备新的建议提案。

    第二天,李超丝毫不受昨晚挑灯夜战的影响,依然精神抖擞地前去上班。

    处理好手头上一些案子之后,李超和善若一起驱车再去医院看望姚莲花。

    离婚起诉状已经帮姚莲花草拟好。

第141章 家庭暴力新思路(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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