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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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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家庭暴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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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添龙。

    对于这一点,说实话,李超还是将信将疑的,姚莲花既然逆来顺受,还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怎么可能会有勇气去杀害叶添龙呢?

    不过,出于礼貌,李超依旧回复了声“好”,表示认同。之后李超和刘艳利用微xin再就家庭暴力的问题进入了一番深入的交流。

    交流完之后,李超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心底有个疑问在盘旋:怎么才能更好的保护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呢?

    整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程度不够,对家暴受暴者的救济渠道不畅通,受暴者一般很难从家庭暴力中脱离出来。尤其是法律对家庭暴力没有明确的相应规定,没有明确的刑法条款对其进行惩处。

    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只能依靠分解家庭暴力的性质和后果,而套用其他条款进行处罚,并没有专门具体的法律条款。

    惩处家庭暴力只能从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名着手,选择一个罪名硬套上去。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第141章 家庭暴力新思路(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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