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法律!
庭审继续,进入了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拿起厚厚一叠证据材料,大声道:“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七组证据,第一组证据是当晚一起喝酒四个老师和三个女生的证人证言,内容是当晚死者入厕前,被告人出包厢叫服务员上酒,在死者坠亡前二分钟进入包厢,进入包厢时其上衣纽扣缺少一枚,证明被告人有作案时间。”
“第二组证据是当晚喝酒的女大学生陈艳的证人证言,其陈述被告人在9月叫她出去喝酒,趁其酒醉开*房与其发生不当性*关系,并且被告人在当晚喝酒前向其过要灌醉死者,然后性*侵死者。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动机及预谋。”
“第三组证据酒店服务生证人证言,内容是事发当晚11时0分,被告人找其叫酒,之后被告人往死者所去的洗手间方向离去。证明被告人与死者有过接触。”
“第四组证据被告人当晚所穿外衣上的纽扣一枚,上面有死者指纹。事发当晚,被告人欲图侵犯死者,死者在挣扎中抓下被告人上衣的一枚纽扣,证明被告实施了强*犯罪奸。”
“第五组证据是一顾客的证人证言以及现场照片,当晚该证人在对面的凯宾斯基酒店进餐,目睹到死者攀爬到窗上,然后不幸失足坠亡,证明刘菲亚死亡原因。”
“第六组证据被告人本人口供一份,被告人在口供中陈述了犯罪事实,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详细经过。”
“此外,由于被告人当庭翻供,指责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我方补充提交审讯监控视频以及被告人验伤报告一份,载明其在押期间因摔倒腿受伤,证明侦查机关没有刑讯逼供,
第24章 非法证据排除(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