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的王宫里,王的妃子,却地位尊崇,其权势甚至不亚于一般人家的正妻。更没有人会对妃子不敬。而一般人家若是嫁女给皇帝或王作妃,并不会失了体面。”
蔡邕听到这里,若有所思。
吴池又道:“所以,说白了还是地位问题!只要妾的地位能够得到保障……就算不去跟宫里的嫔妃比,也不奢求跟正妻等同。但只要在官府这边,写明妾不可随意买卖赠与,不可像对奴仆一样随意处置打发。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人们就不会再将妾视为轻贱之辈了,那些已经成了妾的女子,也会好受一些。”
蔡邕明白吴池的意思了:“这么说,朝廷这边可以制定新的律法,以保障妾的地位?”
现在吴池是司空,三公之一,蔡邕也是三公之一。
如果要推行新律法,他们俩人商议一下,基本就可以拍板了。
吴池郑重地对蔡邕道:“律法是一方面,而具体到我这边,蔡先生放心,只要令千金嫁过来,小子我绝对会将其当做正妻对待,地位绝对不会比杜小姐低了!甚至我可以专门写上字据为证,如果哪天我欺负令千金了,蔡先生大可拿字据来找小子对质,讨个公道!”
有这一条保证,蔡邕终于彻底放心了。
而后,二人就新律法制定的细节,讨论了一番。
这件事,涉关公序良俗,是礼制问题。若是在后世朝代,应该归礼部管,而具体的法律制定,则是刑部。
而在汉朝,则是归九卿中的太常和廷尉管。
在以往是这样的……
但在现在,则通通都要三公来点头。
因为以往的汉朝,三公的职权逐渐虚化,沦为
第三百二十章 妾的地位(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