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妾的地位确实比奴仆高一点,却也高的有限。
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妾是可以被买卖的。
一个男主人,他要想跟妻子离婚,需要写休书,而且还得有足够正当的理由(比如不孝顺公婆,比如生不出孩子),这样官府才会认可你休妻。如果理由不充分无故休妻,妻子不同意,她甚至可以去官府状告丈夫,让官府惩罚他。这在古代都是有记载的,无故休妻违法。
而如果妻子娘家人势力强的话,即使不去报官,光是娘家人找上门来,教训你一顿,你这个做丈夫的也讨不了好。街坊邻居也会指责丈夫的不是。
但是妾呢?
不需要任何手续,不用任何人点头,丈夫一句话,就可以把妾随意处置。或赶出家门,或送给别人,或打或骂……官府根本不会管!
因为按官府律例,或者社会观念上,妾跟奴仆一样,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主人有权随意处置!
妾的娘家人也不会管,因为本质上娘家人不是把女儿嫁过去的,而是‘卖’过去的。男人纳妾不需要任何仪式,不用下聘,直接把女的带进家门就行了,不用邀请亲朋也不用告诉任何人,跟买个女仆无异!
纳进门如此随意,送出门自然就更随意了!
在古代,男主人将自己的妾随手送人,或者直接卖掉,是太普遍的事了。甚至很多人看到自己的朋友的妾很喜欢,还会主动向朋友提出索要,这在当时并非失礼的行为。
只有‘朋友妻不可欺’,可没有‘朋友妾不可欺’。
妾没有人权。
吴池:“但是,在皇宫里,或者
第三百二十章 妾的地位(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