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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四爷家的纨绔嫡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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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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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害怕多子分家;
    其三,人丁税苛重,不堪承受;
    其四,害怕厚嫁破产。
    迄至明代,这四点原因有所变化。其一,在计产育子方面,宋代的闽北是一个缺粮的地方,经常发生粮荒 ,因此,百姓不敢多养儿子。但到了明清时期,闽北成为福建的粮仓,大量粮食源源不断地运销闽江下游 ,闽北农民不必考虑无法养活儿女的问题。
    其二,在害怕多子分家问题上,闽人的观点逐渐向多数中国人靠近,多子多福成为普遍性的观点被接受。我们知道:南宋时期闽北为朱熹等理学家活动的地方,由于这些理学家的影响,源于北方的儒学的一些观念,逐渐被福建民众所奉行,这是可以理解的。如福安县:"男女安耕织,兄弟不相离" 。
    其三,在人丁税方面,明代福建存在实际上的人丁税,这就是以人头计算的盐税。不过,明代福建是否征纳人丁税,其关键不在于人丁实际数额的多少,因为,明代福建普遍存在隐瞒人丁数字的情况 ,官府所掌握的福建人口数远低于实际数字,这是明代福建史的常识。因此,民众即使有多育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隐瞒,从而减轻人丁税。
    其四,在害怕厚嫁破产方面,明清福建人仍然维持宋代的习俗:如邵武,"其俗丰于嫁女俭于教子……嫁女资妆皆欲丰。或益以奁田,妇人以骄其舅姑" 。福州,"婚嫁祗以财势相雄,市井有力之家,奁值累千金,至有鬻产治具者。若延师,则纤毫必校。谚云:'有钱嫁女,无钱教子'。其风为已下矣" 。由于嫁妆过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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