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在这样下去,他恐怕一辈子也就那样了。
所以趁着还没到四十岁,他选择回了国,其实也刚好是因为他收到了第九实验室的邀请。
而这家公司在国内也是当下首屈一指的科研型公司,论资金实力一点不比米国那边的公司差。
说起设备,那就更不用提了,一水都是最好,最顶级的设备,而且每个项目主,只要要求合理,上面都会给他们批采购设备的费用。
说起大方,他们真的一点不比米国公司差。
最关键的是,他从米国回来之后,可以直接当项目组的组长。
这样一来,就不用像在他在米国时候那样,虽然参加了很多名头听起来非常高大上的项目组。
可管理者不是白人就是印度人。
比如他在的时候,参加过几个医疗器械研发的项目组的组长就都是白人。
那些个白人,最多把他当成工具人,经常给他分配一些最枯燥,最乏味的实验和数据采集的工作。
把他搞得是不厌其烦,有时候他有些创意,最后被采纳了,可是出成果的时候,贡献名单上却没有他的名字。
人在屋檐下,他也只能咬牙认了。
这也是他后来跳槽去了硅谷的原因。
原本以为硅谷那边的环境能好一点,可他哪能想到,那里到处都充斥着印第安人。
那些个阿差,最擅长的就是夸夸其谈的吹牛,和ppt做项目。
每次有什么项目的时候,都会做一堆ppt出来,然后在会议上口若悬河的吹牛b。
可特么的老外,还专门就吃他们那一套。
对他们那满口咖喱味的
1408 天堂(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