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之为“筹备性质的组织”。[注释32]
陈望道在1956年则说,还是叫“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注释33]
现今可查到的这个“小组”的七位成员,七种说法。
查阅当年的报刊,则又有第八种说法,即这个“小组”名叫“社会党”。
1920年10月16日《申报》上,曾披露这么一条消息:
社会党陈独秀来沪勾结俄党和刘鹤林在租界组织机器工会,并刊发杂志,鼓吹社会主义,已饬军警严禁。
《申报》称陈独秀为“社会党”,倒是有根有据的,因为陈独秀在这个“小组”成立不久,便在《新青年》杂志上公开宣称“吾党”即“社会党”。
那是1920年9月1日出版的8卷第1号《新青年》,刊出陈独秀的《对于时局的我见》一文。
此文是由于“昨天有两个相信社会主义的青年,问我对于时局的意见”,于是“我以社会主义者的见地,略述如左”。
陈独秀的“略述”,令人诧异地提及了“吾党”:
吾党对于法律底(的)态度,既不像法律家那样迷信他,也不像无**党根本排斥他,我们希望法律随着阶级党派的新陈代谢,渐次进步,终久有社会党的立法,劳动者的国家出现的一日。
此处清楚表明,“吾党”即“社会党”。
下文,又一处如此行文:
在社会党的立法和劳动者的国家未成立以前,资产阶级内民主派的立法和政治,在社会进化上决不是毫无意义;所以吾党遇着资产阶级内民主派和君主派战争的时候,应该帮助前者攻击后者……
这位五四
陈独秀出任小组的书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