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的道歉的音调,就好像他知道他的家族并非像他所说的那么“安心”于贫困。很早以前,他就注意到了困扰着他们的不断的“忧虑和痛苦”,这些忧苦“并非朝向好的目标,而毋宁说对他们有危害”。这大概是很少几个能让我们至少猜测出,何种经验让他觉得有必要放弃的例子之一了。正如我们更容易猜到的那样,这位穷男孩有着强烈的自尊,他整个一生都强调他从来不会去讨任何人的欢心,他为自己下面的想法而感到心安:他所获得的一切(“谁比我更一无所有呢?从我成为一名神学学生起,我就从来没有穿过一件不是慈善捐赠的衣服。”)
都是由上帝提供的,因此他的贫穷对他来说乃是他天职的一个明证:“我生在和基督一样的家庭里——还有比这更让我渴望的事吗?”
现代知识分子中有好几代人,就他们并非无神论者——无神论者乃是假装知道人不可能知道的事的人——而言,都曾受教于克尔恺郭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尼采。他们的无数追随者,无论是在存在主义阵营的内部还是外部,都发现宗教和神学问题是“让人感兴趣的”。毫无疑问,他们将感到难以理解这样一个人,在他非常年轻时就已“宣誓”:不仅要信守“物质的贫困”,而且也要信守“精神的贫困”(the poverty of spirit)。无论约翰二十三世是什么、是谁,他都既不有趣,也不才华横溢。这种区别来自下面的事实:他更多的是作为一位普通的学生,并且在他的后半生,他身上不带有任何一点文人或学者气。(除了爱读报纸之外,他看来几乎不读非宗教著作。
)如果一位小男孩像阿辽沙那样对自己说:“正如经上所写的:‘你
一位基督徒(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