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吃好的, 穿好的, 属于享受了非正当利益,我应不应该自刎谢罪?我的家人应不应该也跟着自刎啊。’”
朱标笑了出来, 这句话还是当初他和朱元璋据理力争时所说的, 没想到现在被陈云甫拿出来回击邹俊。
不过理确实是这个理不假。
“没有一个贪官在第一次贪污时会四处炫耀,说自己贪污了一笔钱,等到其家眷知晓亦是在事后,身为家眷就算要挑他们的罪过, 那也只是包庇行为和窝藏罪犯, 总不能也算贪污吧, 按贪污斩首合理吗?”
“邹俊怎么说?”
“他能怎么说, 不吭呗。”
陈云甫耸肩一笑:“臣办婚宴那日, 朝中王公贵胄、文武百官来了不少, 若臣是个贪污犯, 那国朝得砍多少颗脑袋。”
“咳, 放肆!”朱标板起了脸喝斥道:“咱和父皇也去吃了, 怎么着,你还打算连我们爷俩都砍了不成?”
“臣万死。”
陈云甫连忙低头认错, 续言道:“臣的意思是,法律不能只允许州官放火, 不允许百姓点灯吧,如果按照邹寺卿那种认知, 事事都要如此偏激,那国朝上下就没有一个能独善其身的。”
法律不是过家家, 我开心怎么都行。
老百姓可以热血冲动, 看到贪官恨不得把贪官一家子杀光才解气,但陈云甫是制定法律的,他不能也这样。
要真按照老百姓这种冲动想法来定法律,那第一个造反还是老百姓。
为什么, 因为老百姓家里也有吃喝宴请。
张三在家睡的正香就被拉出去砍头,理由是昨晚朋友请客吃饭, 宴资
第209章 普法之路任重道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