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涩的体型很受欢迎。
刷牙洗脸后,瞿段云算是彻底清醒了。
她头发很长,乌黑乌黑的,真真实实绸缎似的柔顺笔直,光这一点就让荀巫山羨慕很久,因为荀巫山天生卷髪,头发容易
打结,小时候每次洗头就跟杀猪一般嚎,每梳通一个结就好比枪毙了她一回,可见为了那头卷毛,荀巫山死去活来了数万次。
瞿段云的脸很小,一个巴掌这般大小,而且是以荀巫山的巴掌来衡量的。
因为荀巫山的手也很小,和瞿段云的脸异曲同工。可手小不占便宜,手小抓东西少,过年想抓把瓜子都没人家抓得多。
“今天我家没饭吃,上你那蹭饭啊。”瞿段云一边套着牛仔裤,头也不回对着身后站着的荀巫山说话。
“行。我爸今天烧红烧鸡腿,光是想想就觉得馋。哎——我那本书还没看完呢。”荀巫山眼尖伸手就夺下瞿段云手里的小
说书。
“不行。那书都借了四天了,一天一块钱呢。”瞿段云铁面无私地又将书重新夺回塞进了书包里。
荀巫山面目扭曲,想到自己一本书只字未看,白糟蹋了四块钱。四块钱能再借四本呢,忒他妈的败家了。自我批判
后,荀巫山下定主意今天绝对不再多借书。
收拾完借的书后,瞿段云和荀巫山就出了门。瞿段云长髪,荀巫山短髪;瞿段云穿着芭蕾舞鞋,荀巫山穿了拖鞋;瞿段云
手长脚长,荀巫山手短脚短。总的来说,初三虽然还只是懵懂阶段,显然瞿段云已经含苞待放,而荀巫山还在泥巴里头扎根。
荀巫山对现状很满意。即使有一次体育课后,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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