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之前听过小道消息,他公司的部分部门正在往这座勃发、人力相对廉价的城市迁移。虽然是一个区,但碰不上是常理。如果碰上,好像就也就点点头就过了。
我16岁时入学高中的时候认识的Z,他大我一届,是学长。理科好,学校排球队的,我们读书那会儿男生还很流行有小刘海,反正他也有,但是我觉得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每次打完球回来,会耍帅,甩自己刘海上的汗珠,或者是洗脸之后自来水落下的水珠子。笑起来的时候,虎牙很不正经。
我们俩属于早恋,又错了一个年级。我高中三年,交流全部存在了时代的记忆:黑色的Nokia N85和白色的Nokia E71。短息不够存了,就复制到储存卡里面。那些东西,现在还保存在我家里。
他不是什么学神也不是什么夸张的校园人物,我觉得乖乖的干干净净的那种,反正是中规中矩的男孩子。他喜欢甜妹,比如薛凯琪。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觉得我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