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不要赖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11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蛮乖的,我们那时候女生流行刘海短发,再加上我脸上还有点婴儿肥,所以他私下都叫我“包子”。他很好玩,兴致上头改编过热狗的一句歌词:我爱甜妹,包子爱我,对我来说,侯佩岑不算什么。
    他每次唱我都想钻进地缝,不过,现在回想起这种玩笑,也是很甜。对了,他读书的时候喜欢方大同,方大同的《橙月》CD是我们交往后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你看吧,喜欢方大同又喜欢薛凯琪,简直就是八卦之祖。
    分手那年我本科毕业。因为异地了将近五年,刚毕业的时候工作啊生活都会没有方向,感情自然而然成为了生活的配角。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所关心的重点,分手的时候太默契地认为,感情不需要成为当下的重点。
    是哦,我们每天都在贩卖焦虑,什么多少岁之前挣了多少钱,什么多少岁之前结婚生子,什么才十八岁就成了创业老板?可对于我们来说,人生赢家要如何定义?我感觉我和他当时太执着想要上山,却忘了,下山永远比上山难。
    就像现在,方大同也不怎么唱了,当了幕后老板,我也不怎么关注了。也不知道Z的收藏夹里,还多少方大同的歌?
    好啦,我说正题。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办公室。
    那天是周六下午,已经放学了,我去办公室拿我的补习题。他双手搭在办工桌上,手指修长(那肯定是比我好看的),指着自己的错题本在向老罗请教(是我班主任,公用一个物理老师。至于学校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后来我们两都说,一切靠缘分)。
    怎么说那个场景呢,确实有阳光打进办公室,他背后都是阳光,阳光和运动衫把他衬托的刚好,十七

分卷阅读11(1/3)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