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不用不是浪费么?”叶添无奈道,“我是过惯了穷苦日子的人,没有那么败家。”
时遥明白了,她的洗碗任务,就是把碗放进洗碗机。
叶添见问完了,时遥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一颗脑袋还在他的卧室里,身子则在外面。像一个悬浮的人头,看久了感觉很鬼畜。
他抬眼看着卡在门缝的时遥,忍不住问:“你是干什么亏心事了要向我倾诉么?”
时遥和他对视了一眼,迅速地低下了头,很苍白的脸上有点泛红。
她推开门,右手拿着长扫帚,左手拿了一个小包袋,手脚很不协调走近了叶添的书桌,把那个袋子放在了叶添的案桌上。
皮肤白的人,即便是一点血色也会显得异常扎眼,叶添看到时遥的耳朵也是红的。
“我记得你好像喜欢吃这个,去书店的路上看见有卖……所以顺手买了一盒。”时遥说,“就当是上星期的谢礼,懒得欠你人情。”
叶添打字的手顿住了。
包里是一盒巧克力夹心太妃糖。
叶添一开始是很抵触给时遥补课的。
他不喜欢小孩,更不喜欢小女孩,麻烦得要死,动不动还要哭。他已经上四年级了,而时遥才上一年级,写的日记是一大片拼音夹杂极丑的汉字,能把26+12算成33,英语字母跟拼音弄混,屁都不懂。
但是很多事并不是他不喜欢就能拒绝的。他不喜欢住叶大强家的地下室,不喜欢讨好地向陆莹借钱,不喜欢在冬天穿着带破洞的裤子去学校,不喜欢被同学问叶添你怎么连最新的动画片都没看过。
这些他一样都不喜欢,却都在他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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