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指。
“周雨先生,咬笔头是个不好的习惯喔。而且咬得像你这么用力的人,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你别管。”罗彬瀚恨恨地说,“这笔不是个东西!我这是教训它!”
“……那个是从我手背的殖装部分里挪出来的喔。有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大概还是比较清楚的吧。”
罗彬瀚赶紧把牙松开。他仍然盯着书上的第二问。最喜欢的物。他没觉得阿萨巴姆喜欢任何物。他可以往上填“飞龙”或是“柳树”,但这两者似乎也都不够分量。归根到底他并不真的了解那个矮星客,他——作为一个短命的凡胎——永远不会和她使用同一种思想。可是转念间他又想到了刚才,就在那场永光族和矮星客的谈话间,阿萨巴姆岂不自己说出过一个答案?他作为一个前职业学生又岂有不抄的道理?
他立刻落笔,写下那远比大宗师姓名简单的两个字——永恒。永恒能算一项事物吗?他倒不太清楚。但既然这本书敢给他填空题,他就有权往上头涂任何东西。
“交卷了!”他斩钉截铁地说,把笔丢还给宇普西隆。这会儿宇普西隆什么也没说,而是专注地等待着书页产生变化。这份投入也感染了罗彬瀚。让后者不自觉地瞪大眼睛,等着书里开出他的考试分数来。而他的试题则坐在对面,不动声色地观望他们捣鬼。
他们大概等待了十秒钟。书页空白的下半部分缓缓浮现出文字:
你已完成了又一轮的任务。通过你的不懈努力,现在你已知晓你的心动人选究竟所欲为何。理解,这是通向相融的重要一步!但我们所要的远不止一步!若要成为她的所爱,你首先要能满足她所求。你能做到吗?答案是当然!因
453 如至书中永恒(下)(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