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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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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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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捐输助饷的商人,给予奖赏,以资安慰。如太谷县盐商程凤南,“出囊中资,捐饷增课,力助军需”,“给九品顶带,以示特奖”。实际上这种捐输带有强迫性,常使商人视如猛虎苛政,以至嘉庆帝也感到这种横征暴敛有可能“激成事端”,告诫地方官员要妥善办之。戊,其它方面。诸如修路筑桥、祠庙义学、助赈义行等。运城盐池的姚暹渠,即由盐商捐银浚。
    在山西商人中,因经营盐业致富者较多。而这些商人,家境原来并不富裕,他们是经商后才富起来的。如前述王文显家,原来家中比较贫困,后来王文显外出经商,才得以添置家产,建筑新居,帮助弟妹完婚,使王氏成为当地有名的富户。就连赫赫有名的大学士张四维,在其父辈家境也一般。其父张允龄经商数十年,仅是“产业略增”。后来张四维之弟张四教业盐后,由于四教为人十分精明,尤谙熟经营沦盐、淮盐,加上在京做官的兄长张四维的支持,得以致富。而张四维又在有财力的家庭支持下,官运亨通,最后得以入阁。他们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山西盐商的破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所致。二是由于封建政府干预,直至查封家产,判罪入狱。例如:盐商朱立基,山西凤台人,捐纳布政司经历,长芦盐商米立基,曾经营母舅王堂之常茂号。干隆二十五年(1760),王堂接办内务府引地永庆号盐务,又由朱立基代办。由于常茂号本银早已用完,朱立基就将永庆号银两盐包陆续挪在常茂号营运,3年共享银91600两。干隆二十六年在河南的厂店盐仓被水淹没,亏折成本,兼之近年一切运盐需用绳斤、席片、车船脚价升值,卖价不敷运本,连年亏缺,常茂

七十七、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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