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的变化,所以,《土地法》在两地的贯彻并未得到特别大的阻力。据吴永的介绍,齐河是执行《土地法》较好的县份,所以龙谦到齐河实地调研,根据陪同视察的齐河县长提供的统计数字,一个月来,县府按照省里的规定的价格收回耕地23000亩,已租给无地农户14000亩,兴办实业占用2100亩。主要的问题一是带来了县里的资金紧张,二是“宗地”的问题不好解决,农民对政府收回宗地的抵触很大,包括雇农在内,普遍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无地农民拥有的土地是政府租给的,政府手里的土地是大地主转让的,这个看上去合理的转圈却加剧了政府资金的紧张,因为赤贫户拿不出钱向政府买地,只能采取租种的方式用粮食来归还地款。许多赤贫户似乎不愿意种地了,因为他们发现跑到济南或者济阳找一份工作更挣钱。
“宗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据鲁南的统计,“宗地”竟占了农村全部耕地的20以上。表面上是集体(家族)共有,实际上被豪强(族长)所操控,进一步加强了宗族在农村的权力。由于蒙山军乡村自治运动的推行,执行该制度一般是退伍或残废军人,而他们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所以,山东农村的矛盾主要集中于宗法与自治委员会之间。近年来,随着蒙山军在全国的胜利,得到军队支持的自治委员会逐渐占了上风,由此出现了一些打杀豪强地主的现象。龙谦在齐河召集的田主族长座谈会上,两个胆子大的地主就哭诉自治委员会对他们的欺压,要求大总统为他们做主。
龙谦不是断案来的。他详细了解了下面对《土地法》的执行情况,询问田主们对《土地法》的真实看法并详细解释了《
第二节齐河(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