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为止,大公无私者始终未能在人类社会中占有多数。他们之所以超群拔类,从某种意义上看,正因为他们人少。虽然为号召向这类人看齐,人类消耗了无以数计的人力、物力,但仍然没有使他们成为“多数派”,——这本身也许就足以说明问题。
关于三类人的纯经验描述,无疑是十分粗糙的,但大致的轮廓应不会错。
应当指出,三类人都不是“纯粹”的。既不存在纯粹的恶自私者、亦不存在纯粹的合理自私者、大公无私者。
倘若人确实能自我改造与被环境改造,那么作为个体的人必然具备成为恶自私者、或合理自私者、或大公无私者这三种可能性。
因此,不可否认的是:三类人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相互转化并事实上在相互转化。一个曾是盗窃犯的人,也可以转化为为他人、社会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英雄;一些曾冒生命危险为人民利益奋斗的“老---革----命”。也可转化为大--贪--污--犯,或成为鱼肉百姓的“官----老爷”。这是无须详尽讨论的,经验反复证明这一点。
接着,专门谈谈不存在纯粹的大公无私者的观点。
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人过去制造并在继续制造一个神话,说是有那么一种人,已达到如此的道德境界,他们在任何情况下,总是以他人利益、人---民---利---益为重,不论何时何地,他们都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以维护他人、人----民的利益。
他们不图名,不图利,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他人、人----民的幸福,人---类的解----放,是他们人生的唯一目标。总之,这些
第一千五百八十三章 自私(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