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是我把人接走的吗?我想着总会有那么一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的,把这老两口也做掉!就趁着白天路非和王白鸽出去散步的时间,我拿钥匙开了房门,把窗子打开,再将房门锁死翻入房内藏入柜子,等到晚上这老两口睡着了,我便挥刀相向,简单直接的送二者见了阎王。”
我额头青筋跳动的问道:“然后呢?没有打扫现场?”
“杀完了我才想起来一件事,这老两口还有一个怂包儿子啊!”路角遗憾的说道:“我先是把二者像藏路潇儿尸体那样抛入井下,上边盖好。我又翻了下对方的行礼,有一些钱财和首饰。不过还有意外的惊喜,就是银行卡和写了密码的小本子。我当时没功夫打扫现场,只想着去把路前灭口,这样一来就不会被发现了。老两口包里有户口本,我按上边的地址,连夜前往市区,打了个车到那什么雨花巷,望着门号翻入院子,但发现院子里有条狗,凶巴巴的朝我叫嚷,我三下五除二的把它几刀给宰了。这时我发现房门是锁的,院子里边出现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惊动,说明里边没有人,我觉得路前恐怕早已结婚不住这儿了,与此同时,这附近的狗都叫上了,我担心惊动四邻,就翻墙跑了。”
“狗竟然是你杀死的?”我瞪大了眼睛,那为什么狗爪里边却提取到了路前的皮肤组织呢?不过听路角的意思,他杀的犹如快刀斩乱麻,应该不会被抓伤,所以路前的皮肤组织应该不是狗遇危之际留下的。
就是不知道路前当晚去父母家的那近二十分钟是去干嘛的并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觉得,那天路非和王白鸽去儿子家大吵了一架,这也许让二者改变了计划,没有离开青市去大济市,而是返回乡下
全部章节_第七百一十一章:路角的犯罪之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