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器,完成大业,著作流传千古。
想要写出一部名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故事要能够吸引作者自己,要能让作者投入自己的一切感情,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只有作者本人都爱之欲狂,恨之欲疯,作者本人都感动、悲伤的五体投地,才有可能去感动读者,让读者如痴如醉。
当一个作家痴迷于自己创作的故事中时,外界的一切,包括时间,包括吃饭,包括其他一些琐事都会抛之脑后。
有些时候,他会情不自禁的在空无一人的屋子里大声的笑,放声的哭。
有些时候,他会突然变成另一个陌生的人一般,说话、吃饭、睡觉,熟悉的人看了会吓一大跳,怀疑这人是不是被鬼魂附身了。
有些时候,他会自言自语,会好几十个小时不睡觉不吃饭仍觉得精神振奋。
在很多时候,一些很有才华的作家会有各种各样的癖好。也有很多作家会被人评价说是疯子、精神病。
只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些疯子精神病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遨游,是何等的痛快。
在梦境里、幻想中、思想上,他们就是上帝,他们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缪斯女神带给他们的触感,就像是一波又一波的**,会让人沉溺于这种快感中,久久不愿醒来!
而戈文就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之中。
当时间进入腊月二十八,林一铭终于将沉溺在自己情感世界里的戈文拽了出来。他手里拿着的正是《同袍》的第一期样刊。
经过三天加班加点的印刷,首印七万册的《同袍》杂志创刊号终于从印刷厂里出来了!
被林一铭拽着,两人直接去了
第295章 不疯魔不成活(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