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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明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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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下一步改革的设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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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还确实如此,这十七万士人宗室还真就占了大明超过五分之四的土地。

    就以当年的福王为例,仅仅他一人就占了大明五万顷上等良田,这虽然有当年万历皇帝胡闹的原因,其他藩王远远没有福王那么多,可是这十几万人的大明宗室,真要算起来,也至少占了大明四百多万顷良田,还有那两万拥有举人以上功名的士人也占了两百多万顷,加起来是近七百万顷,大明一顷是五十亩。

    不到百分之一的人竟然占了五分之四的田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荒谬的情况,实在是太难让人理解了,太不可想象了,可是真要理解起来,其实也不难让人理解了。

    就以一个小镇为例,一个家里只有十亩良田的普通穷户,可是当有一天这个家里突然有一名子孙争气,考取到了举人的功名,按照大明的律法,从此这个举人直到他死之前,他名下的田产都是不用交税的,这立刻就有许多亲朋好友或是邻居,为了免于交税,自愿将自家的田地低价卖给这名举人,并跟这名举人签订租赁契约,成为这名举人名下的佃户,从此免于交税,甚至只是挂名的,每年只需要交少量的挂名钱给这名举人,当然,这个挂名钱必然是抵御大明所制定的田税。

    宗室同样如此,因为不用交税的原因,他们每年都有大量余银剩余,这些钱几乎都用来兼并土地了。

    一个小镇,原本有一万亩交税的良田,很可能就因为出了一个举人或者分封了一家在官府有名册的宗室子弟过来,这个小镇交税的良田就会在短短的时间内锐减一半甚至大半,这样的兼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就造成了当前仅仅只占大明江淮江南十省七千万人

第二百六十九章 下一步改革的设想(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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