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不懂。当这个追求的过程延长为十几年,需要的功夫就可以省掉了。
再说,林语菡睁眼闭眼都是一个人,早装心里去了。
斗嘴归斗嘴,林语菡也没放开被沈哲拉住的手,而沈哲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看他们忙忙碌碌,都在为名利奔走,还很羡慕。
对比前世今生,如果没有那些作品给他底气,这辈子成功的可能依然不大。一心挣钱的人终会成功,坚持思考的人也可能成功,他两样都在乎,活的纠结,失败是必然。
心有所感,沈哲情不自禁抓紧了林语菡的手。
林语菡仿佛感受到他的心情,勾勾手指,在他手心里挠了挠。
有些调皮。
沈哲顿时抛开所有不合时宜的想法。
说起来他毕竟是从三十来岁开始活起,心智这东西也不会退化,相比同龄人就少些朝气。
深受影响的林语菡也有这种倾向。
两人明显依旧处于青春期,青春不飞扬,总感觉少点什么。
北方秋季天高云淡,如果抬头看,和夏季是完全不同的感受,仿佛世界一下子变大了。
沈哲其实不喜欢在大城市生活,感觉太闹,周围人脸变幻太快。
人在闹市无人识,还不如身处荒野舒服。
每过两三个路口,街道旁边就会出现一个小型城市公园,这是建设者的功劳,沈哲不吝啬给他们点个赞。
坐在草坪上,沈哲忽然道:“听说小孩子都喜欢母亲的抚摸?”
“你又想到什么啦?”林语菡白他一眼。
沈哲动动大拇指,
第124章 红叶黄花自一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