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知道这种状告十有**都会不了了之,严重的甚至还会让原告“意外”丧命。于是,当时他就找了个机会悄悄劝了小娟两句,劝她放弃告状,恰好今日巡抚大人心情不错,应该不会追究她扰乱公堂的罪责。
可小娟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哪甘心就此放弃?她摇摇头拒绝了衙役大哥的劝告,就连巡抚再三询问也一口咬定就要告到底。或许是她是生生承受了四十大板之后,仍然强忍着伤痛大声喊冤的场面让衙役太过震撼,两年后回想起来依然记忆犹新。
巡抚大人当庭立案,草草宣布此案会立即着手调查,让小娟留下落脚地址,静候朝廷传唤。俗话说,官官相护。巡抚大人将此案走了个过场上报后,很快就得到朝中某位大人授意,强压了下来。
久等衙门消息未果,一般这种情况,识相的都会放弃,可小娟偏偏还不死心,一个月后又找上衙门。这次衙役大哥再没有机会提前劝她,巡抚大人开庭之后,胡乱问了两句就宣布她证据不足,判为诬告,着消去良籍,以罪奴身份立即送入官教司。
我连忙追问小娟如今在哪,那衙役大哥叹了口气,沉重地道:“历来被送入官教司的罪奴,调教过一段时日后,运气好的会被送往宫中教坊,充作宫女,运气差的则会被送去官家办的风月场所充当官妓。这位姑娘的去向,我之前未曾留意,帮你打探一下倒也容易。只不过小兄弟,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你那未婚妻或许已经……”
经历了这么多事,我只求小娟如今平安在世就好,哪里还会介意其他。于是我站起来感激地朝他行了个大礼,恳请他务必要帮我打探出小娟具体下落。
因我居无定所,衙役
毕陀番外(四)(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