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皇太子看天色差不多了,邀请皇帝一起用晚膳。
皇帝没有答应,说要回宫去。皇太子边恭恭敬敬的亲自送皇帝出去。
出去的路上,皇帝拉着刘据的手,想起自己当年最先参与朝政的事情,还是在被册封为太子之前,对廷尉报给武帝的一个案件。那是长安城中一个案子,有户人家,老头子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后妈。这年轻貌美的女子自然是不甘寂寞的。便时常出去寻欢作乐。
后来被老头子发现,家里自然是鸡飞狗跳的。女子便慢慢谋划,悄悄地杀了老头子。
后来老头子的儿子回家奔丧。悲痛之余听到街坊邻居传闲话,心里多了个心眼,仔细调查之后,发现了实情。便将其后母给杀了。廷尉接到案子,判处这个儿子以弑母之罪行。弑母是大不孝。而汉朝本以孝道治理天下。就连选拔官员的方式也是通过举孝廉的制度。所以对于这种罪行的刑罚是最残酷的凌迟。
年幼的刘彻听到廷尉正在给汉景帝汇报这件事情,随便听了一嘴。就叫嚷道这事儿判得不对。
汉景帝便问他怎么不对,刘彻说,那后妈并非是亲生母亲,乃是假母,若是和老头子相亲相爱和和睦睦的话,自然该当做母亲来孝顺。但后妈和老头子的情爱已决,甚至杀害了老头子。那么后妈和老头子之间,便不存在任何的情爱的关系。那么对于这个儿子来说,这个后妈既不是自己的亲妈,也不是和自己父亲有情爱的人。杀她无论如何不能算作是弑母。只能以杀人罪判之,又因为他是为父报仇,所以杀的人。这才是真的孝道,是值得提倡并原谅的。所以应该罪减一等,改死刑为流放三千里。
汉景帝
第五百一十二章 博望苑到椒房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