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背包——里面装着一套新衣服,刘晶晶迅速给自己换上了。
她一个人住在这里,刘晶晶打开她宽大的衣橱,塞满了各种新衣服,其中一条裙子几分眼熟,那是刘晶晶陪她在恒隆广场买的——其余的大概都被她丢了吧。
刘晶晶又打开她的抽屉,看到许多小首饰与化妆品,不少是刘晶晶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为伪装成抢劫杀人的样子,刘晶晶拿走了大部分值钱的金银首饰,刘晶晶想这些东西足够买辆车了吧。照例擦去现场指纹,刘晶晶们分手已经两年,而她的社会关系又如此复杂,警察不会轻易找到刘晶晶的。
刘晶晶穿着新衣服离开杀人现场,步行一个小时回家。刘晶晶注意观察电线杆子上的探头,专捡七拐八弯的小路,以便从警方监控中消失。半路上,刘晶晶把从她家带出来的值钱的首饰,全部扔到了苏州河里。
其实,刘晶晶确实缺钱,但销赃会有风险。更重要的是,刘晶晶嫌这些东西脏,是她用欺骗与卖身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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