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其他倒是没什么地方需要注意。
但林牧却是更注意另一方面。
“这一点,说关于刊发的版权问题,在《故事会》刊发的六个月内,不得在其他任何平台上,再次刊发。”
“以及这个,文章的任何版权还在作者手里,但若是《故事会》将那些特别优秀的作品,打印成一整本时,作者默认许可,收益按百分之三计算,这一点,我有点不同想法。”
……
谈了一会,汪洋还打电话请求了一下《故事会》老板后,与林牧达成了一致。
第一条意见,由“其他任何平台”,变成了“其他杂志、站”,六个月,也换成了四个月。
第二条,变化就更大了,所有的版权全部都是林牧的,《故事会》只有最初连载权,没有后期其他的刊发权。
不过,要是《故事会》有能力出单本武侠销售的话,林牧感情上也愿意继续与《故事会》合作,但要保证更合适的利润分成,以及单行本的刊发区域,和每月最低销量。
看得出来,汪洋这次合作的诚意很足,很多小作家想都不敢想的合同条款,他都同意了。
一场酒,喝得宾主尽欢。
几个村中宿老,还有那些帮忙的女人们,都兴奋地谈着今天的见闻离开了。
女人向来八卦,更何况今天遇到这么劲爆的事情?
估计很快整个村子,就都会知道今天饭桌上的情景。
“林牧,我也算是《连城诀》的忠实书迷,这本书还没有写完,你这要是有码的存稿,给我看看,怎么样?”汪洋笑问道。
林牧对此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如黄蓉那样过目不忘
第七十四章 武侠第一奇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