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大家,就特别穷。
怎么穷的就不说了,反正就是穷,李施施五岁的时候就差点儿给李老大卖了,如果不是人家嫌长得不好看的话。
也是实在,没办法。
当天下午。
李老大回家。进门,说孩儿他娘啊,外头人人都披麻戴孝,去东郊给老侯爷送终,你说咱家去不去呢?
去啊!王春花就说,说这种事儿,怎么能就不去呢?
李施施,李易易,意见一致,去!
可是。衣服不够。
李老大家,一共只有一身儿半衣服。平常李老大就穿一件儿单裤。
还一身儿,李施施和他娘轮着穿。
被子也只一床,一床被,娘儿仨盖,李老大就穿着裤睡。
当然这件事情,也不能完全怪李老大没本事,是个人都知道,在穷苦人家,肚皮永远比脸皮更重要。
这年李易易五岁,李施施十岁。
李易易躺在床上,懒洋洋地说,说你们都去吧,我就不去了,我看家。
李施施裹着被子,光脚下地,就笑了。
说就咱家,柜里没有一根针,缸里没有一粒米,你看甚?你看甚?
这可真是开玩笑了,李易易,也懒得搭理她。
哪有柜?哪有缸?
门儿都没有!
可怜的孩子,要说疼儿还是娘,王春花穿戴齐整,口水梳妆,说,说将军府,方家老侯爷的丧事儿,那操办起来,别说大米白面了,就是鸡鸭鱼肉——
我去!
这就,对了。
李易易之所以不去,只是因为嫌光着屁股,丢人。
八十 施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