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参须。
好歹金玉匕,可算是派上了用场:“这一条,给阿糖,这一条,给大常,这一条……”
参须共有八条,一个人分一条,最后就是:“这条最大的,给阿娘。”
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当然了,木头脑袋没有份,因为那些,就是参根茎体,都是木头脑袋一个人的。
这下好了,两全齐美!
开吃!
说实话,人参并不好吃,还不如萝卜,没滋没味,如同嚼蜡。
关键是,参须一样很大,无人可以吃下,便就强行吃下也是难以消受,比如龙娇娇。
龙娇娇,一口都没吃,因为不爱吃。
棉花糖,吃了一吃饱了。
大常二常,牛伯王婶,奶妈阿娘,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或多或少吃了一些。
便就看到,木头脑袋,抱着就啃,大口吞吃,饿死的鬼也似,赶着投胎一样——
须臾,十几斤的壮硕参茎,狼吞虎咽,全部入腹!
舔舔嘴角,意犹未尽——
“爽!”
谁个瞠目结舌:“哇——哇噻!”
谁又大喜过望:“好,很好~~”
正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是一支老山参么?
不对,这是龙娇娇出的一道题。
不管参茎,还是参须,都代表着龙娇娇浓浓的爱意,满满的爱心。
这是一道题,也是一种考验,为什么,在所有人里面,龙娇娇最喜欢木头脑袋,现下大家都明白了吧!
你想啊,那参那么难吃,难吃得要死,就木头脑袋再不开窍,他也道知道好吃
三十九 喝了再说(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