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成钱,银钱不计,只以金计。
“啧啧啧,珊瑚玉!”红色世界晶莹绚美,自也一般温暖如春,便就在等人的时候方殷左顾右盼,也是着实好奇不过:“这一间屋,值多少钱?”
“十万金。”慕容公子想了一下,又道:“加上东西,二十万金。”
“那一间屋,白玉的,值多少?”十万金,和二十万金,好像也没有甚么区别。
“二三十万,差不多罢。”其实,慕容公子也不是十分清楚。
“哦。”动辄就是十万八万,方老大对于这个数字没有什么概念:“这一桌菜,值多少钱?”
“不多,千两。”这也难为了慕容公子,穷极富极,钱财只是一个数字。
“这一坛酒,又值多少?”方殷开始算,默算。
“千两。”不是银子,仍以金计。
千两金,三十二坛酒,菜不计,就是整整三万二千两黄金,此时经方殷之肚,化无。
也就是说,这一顿酒喝下来,方殷一个人吃掉了几万人吃一辈子的饭。
换个说法,不以粮计,以牛计,十两金子一头牛。
“来了么?”当然,这一顿酒还没有喝完,这是一种罪。
“来了。”喝趴下八个,又来了八个。
“公子——公子——”同样是王孙,更年经一些,八人俱与方殷年纪相若:“方兄!方兄!”
冰火两重天地,人是所见不同,慕容公子正是火海幽冥之花,高贵大气更上一屋档次,浑身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以及致命的吸引力。至于正座上的方道士,完全就是不搭边,陪衬也是算不上,一头长发胡乱挽起,半脱棉衣袒胸露臂
二十八 才是酒中仙(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