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所得税和印花税,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合理规避不少税款。”
安峰听说过离岸公司,很好奇它们的避税方式。
哈迪推推眼镜,尽量简洁的说:“打个比方。合理合法的:A公司要卖给国外B公司一亿美元的产品,不考虑其他税款、成本抵扣,仅仅计算所得税的情况下:A和B直接交易,这一亿美元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
“合法不合理的:如果A公司先把商品以八千万美元卖给自己的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作价一亿卖给海外的B公司,这其中的两千万差价是不用计算所得税的,只有那八千万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总计避开700万美元税款。”
“原来如此。”安峰恍然大悟。
不过哈迪提醒道:“这种只是最最简单的举例!现在美国对离岸公司很警惕,想要避税,成本差异不能太大,价值一亿的货物,你作价五千万卖给离岸公司,IRS(联邦国税局)会像条野狗一样扑过来的!”
安峰笑了:“听说不少国际大公司都有离岸子公司,他们也是这么避税的?”
哈迪点头:“当然!根据美国某些参议员提供的资料,微软有八家离岸公司,戴尔和IBM有三十八家,惠普有十四家,苹果也不干净,有一家以上。上次某位参议员还指控苹果离岸逃税几十亿,不过这里是大家默认的灰色领域,单凭几个参议员还是很难能撼动大集团的利益的。”
安峰考虑了一下,今后世界贸易肯定少不了的,离岸避税是大家默认的,在美国尚未出台具体的法律前,这里没有犯不犯法的说法,只有逗比暴露自己,惹来IRS的悲剧。不过会计师是
第106章 隐形富豪(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