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高超,实行重商主义政策,加上国防军、禁卫军以及警察部队的武装威慑,国家的新官僚机关也磨合的差不多,国家整体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换言之,李永吉不在国内的这段日子里,首相沈世明施行了一种有法可依。但执法不严的宽松式管理模式,尽量减少帝国新法律给不懂法老百姓带来的负担。
比如随地吐痰要鞭刑这一条吧,除了皇宫附近,其他地方这条法律基本都是摆设。没有人真的认真执行,要真的较真的话,估计半个中国都得民怨沸腾。
说白了,就是李永吉当初建国时期太过仓促,然后也没经过下面人的讨论,自己从现代弄来一批法律。然后让张信达找人删减修改了部分之后,就变成了中华帝国的宪法,其中除了加强君权之外,很多内容实际上跟此时的中国国情并不搭配。
就好比惩罚随地吐痰跟大小便这一条,看起来用惩罚的方式管理很不错,但其实真要严格这么执行,那就只能变成恶法,会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甚至有可能酿成暴动。
此外,像强制义务教育法等,也不可能真的严格执行,这其中不仅仅是资金问题,还涉及到一个社会风气问题。
早在一开始的时候,李永吉曾经想着加大国内的教育投入,争取在短时间内在中国境内完成扫盲,初步目标是二十年内让国人的三成人能认字。
扫盲的意义之重大就不提了,这不仅仅是提高整体国民素质的问题,也是国家工业化能否成功的重要条件,但问题就在于,此时的中华帝国跟另一个时空的红色中国初期不同,两者不能照搬。
另外一个时空的红色中国是经过了长
第四六三章 加强操练与无为新政(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