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毕竟双方实力相差还是不小的,而且就战术层面而言,他其实做的也很不错,但终究还是失败了。
詹姆斯。麦克弗森就是在那场战役中初步崭露头角的,当时他还隶属于谢尔曼的麾下,指挥一个团而已,可作战却相当出彩,不但防守得当,进攻也十分犀利,可以说是能攻能守的典型。
后来,他在科林斯战役中也同样表现出色,最终积功成为了志愿兵少将,正规军上校。
总之,在约瑟夫看来,那个詹姆斯是个十分敏感的家伙,有中国人在这里,哪怕只有一个团呢,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中国人的火力实在是太变态了,要是单纯防守,谁也受不了。
可是,如果中国人离开孟菲斯,那情况就说不准了,搞不好那个詹姆斯就要带兵来攻了。
要知道,孟菲斯现在经过中国人这么一折腾,已经相当繁华了,不说那些中国人搞的临时工厂,就说中国人搞的贸易集散地,也是相当不错。
所以说,中国人万一真舍得离开这里,那么詹姆斯十有**会过来占便宜的。
就这样,在约翰斯顿苦劝李永吉不果之后,终于跟李永吉达成了妥协,那就是约翰斯顿同意带领一半,也就是两万联盟军,去攻打开罗。当然,攻打开罗只是牵制性的进攻,目的是为中国人牵制住开罗市,方便中国人绕过开罗,去进攻史密斯兰。
但是呢,中国人也必须在孟菲斯留下至少一个主力团,配合另外的两万联盟军守住孟菲斯,不得轻易放弃孟菲斯,让联盟军孤军作战。
对此,李永吉自然是答应下来,他说他会留下两个主力团加一个师的非主力部队,而且留下了
第三二七章 李永吉的底气(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