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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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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零章 江户条约与大东亚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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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城市里面,还会驻扎中国的派遣军,派遣军驻日期间,由日本政府提供一半的军费。

    这六条,就是江户条约的基本内容,而从名义上来看,这个条约是为解决吉田屋事件而来,但实际上就是一份不平等条约。

    要知道,这份条约表面上看十分公平,毕竟里面很多东西都是双方的,但实际上是对中国有利,对日本不公平的东西。

    比如说互相免签政策,中国人在日本享有的是武士的待遇,这说明中国人在日本是特权阶级,而日本武士本身的数量也不大,所以这就等于把大多数日本人变成了二等公民,中国人成了一等公民。

    中国人在日本可以自由生活三十年再去申请延期,日本人在中国却要三年申请一次延期,这样一来,实际上变相的增加了日本在中国生活的难度。

    至于那个互相在本国领事人员监督下审判,中国势大,幕府本来就是中国人扶持控制的,想要司法公平是绝对没可能的。别的不说,日本的武士阶层可是特权,杀平民都不用负责的,只凭着这一点,中国人毫无疑问就是一个特权阶层,甚至比西方人在日本的地位还要高。

    那个第四条,双方贸易最惠国待遇,这实际上就是两国互相开放自由贸易,但问题是,日本几乎没有工业,而中国的工业正在崛起,一旦双方实行免关税的自由贸易,那必然是中国的工业品疯狂涌入日本,到时候日本人的日常用品都要依赖中国制造,而日本没有工业,最多出口中国一些农业品,时间一长,日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依附中国的廉价原料产地以及中国制造的市场倾销地,与中国的殖民地也就没两样了。

    第五条所说的亚

第二七零章 江户条约与大东亚同盟(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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