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据说里面甚至有洋人的股份。比如改名叫李安松的卡尔松,还有华尔,据说就变卖自己所有身家,全部换成了东方集团的股份,而且怡和洋行,太古洋行等也都在东方集团里投了资,购买了不少的股份。
但是,远征军只不过是东方集团给养着而已,但如何行动,或者说调兵命令却不是听从那什么东方集团的董事会。而是听从东方集团的最高经营者,集团总裁的一个直辖部门——安全保卫部,简称安保部。
在这里,要简单说一下东方集团的构成。
东方集团作为一个皇室企业控股(最大股东是中信银行,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但面向民间集资,甚至不禁止外资进入的股份有限制公司,的确有义务向大股东交代自己的情况。
不过呢,因为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帝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投资的财产就全部由公司支配与运营,股东无权干涉公司的具体经营。只能有限过问。
也就是说,虽然东方集团有义务向大股东交代自己的运营情况,但根据有限原则,交代也只是对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数目。最低投资额达两千万华元(按照现行汇率,折合两千万两银子,大概四千多万美元)的大股东。也就是董事会常任董事。
而且,对大股东的交代,也只限于收益比以及分红数目,至于集团具体如何投资运作,尤其是一些比较**的投资活动,比如海外殖民活动,都是由集团的总裁说了算,可以不向董事会的人作具体交代,总裁只需要每年的年度总结的时候,向董事会的常任股东汇报下公司的年度损益情况,并按照股份投资额,定期给大家分红就可以了。
第二四六章 为什么用远征军?(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