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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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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四章 远征志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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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我们随身都是必须有表的,这是纪律……说,是不是你藏起来了?”

    “冤枉啊大爷。”那女子立刻叫起屈来,“这丽春院可是照章纳税的模范店,我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也有自己的道义跟纪律,卖身就是卖身,但断然不会偷取客人财物的,您要这么说,有什么证据么?要是没证据。小心我去衙门告你诬陷!”

    “你,你你你……”看着径直坐起身子,毫无顾忌的光着上半身的那名年轻女子,梁成富一阵无语,接着就是火冒三丈,“我不跟你胡咧咧!快说,我的表哪儿去了?告诉你,那可是军品,私偷可是犯法的!是重罪!”

    梁成富这话倒是没说错。他身为连长,军队里都会给标配一支手表,为的自然是方便计时,便于指挥部队协调作战。因此说军品是一点没错,而且是很重要的军需品。

    不过,因为手表这东西现在还是稀罕物,特别是军用手表。都是从现代社会进口的不锈钢石英表,走时准确,本时空还没的生产。因此市场上的价值很高,比一些洋人的镀金怀表还要贵四五倍。

    为了防止军官私自拿去典当换钱,贪墨军用品,军队里有一系列的规定,那就是一旦丢失军用手表,就属于违纪行为,必须要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的情况受到大小不一的惩罚。

    也就是说,不小心丢了手表还好,一般就是交罚款,并打扫厕所之类的惩罚,但如果是故意典当换钱,甚至刻意倒卖,不管什么原因,最轻的都要立刻开除出军籍,并处以加倍赔偿,从重的话,比如涉及的数目过大,那么连死刑都有可能。

    当然,换个角度看,如果是偷盗,那么根据帝国的法律来看,

第二四四章 远征志愿军(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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