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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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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六章 法治为皮,人治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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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动乱级别。

    虽然因为镇压之后,可以起到杀鸡儆猴一样的警示作用,让其他遇到类似事情的村民不敢违抗修路大军,乖乖的听话,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江南地区,但山东苏北一带就不同了。

    苏北跟山东这些地方民风彪悍,对修路跟强拆的抵触情绪很大,经常发生争不过就干脆全村去当土匪的事情,所以说强制修路的结果,就是让当地匪患又有了逐渐壮大的趋势。

    匪患壮大,当地新政府往往就是提高镇压级别,用更强的力量去镇压,长此以往,当地民众对地方官府的感观也越来越差。

    虽然地方上也有信访局,但当地人根本不敢去信访局反映情况,只想长途跋涉的过来告御状,而地方官呢,一般就是想方设法的阻拦告御状,这又加深了官民冲突。

    沈世明认为,如果修路是必须执行的,是不可更改的国政,那么为了降低官民冲突的恶劣影响,或者说为了尽量不给皇室与朝廷摸黑。就应该给地方上更多缓冲时间,让他们可以有更多方法去调解,尽量不发生冲突。

    那么,如何给地方更多缓冲时间呢?很简单,在无法更改前任政策的情况下,就只能上级部门怠政,也就是不下放权力,让地方上更束手束脚。

    简单点说,地方上一旦要碰到修路造成的矛盾,如果要提高到动乱级别。要调集警察大部队去镇压,并且使用热兵器动武,通常都会先上报,请求上级部门批准,上级也会直接打到国务院,请求国务院批准动用警力镇压。

    那么,如果国务院在这个时候压着地方的动武请求,不下达批准的行政命令,那么当地警察就不敢调集大部队进行镇压

第一九六章 法治为皮,人治为里(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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