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
正因为这个特性,所以后来大家把内务委员称之为天子内臣,而没有通过的官员称之为天子外臣,以显示内外有别。
李永吉之所以搞这一套,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行事,毕竟他不可能什么都跟人解释,搞一个内务府的特权部门,就方便了许多。
另外,李永吉不觉得自己能一辈子都掌握国家,他的后人未必有自己的能力跟金手指,因此提前制定了个三权分立,让权力相互制衡,这样皇帝本身才能更安稳一些。
实际上,李永吉本来是想搞个两级制,也就是在皇帝之下只分内务府跟枢密院,然后枢密院下面再分法院、检察院、立法院这些,不过后来一想,这样一来枢密院的权力就太大了,不利于自己的操作,所以干脆就在皇帝之下分成四个部分,把法院与议会提出来,跟行政区的国务院平级,提前把三权分立的圈子布置好。
总起来看,由于内务府的大内总管,**院的**官,议院的元首还有国务院的首相这些人都是李家的自家人,所以应该不会出现扯皮的问题,至于以后,反正自己是大权独揽的皇帝,不合适再改就是。
确立了基本的政权制度之后,李永吉又开始确立官员等级制度。
对于官员等级制度,李永吉决定实行官员的品级与职级双轨制,品级就是级别。继续沿用大家熟悉的九品十八级制度,也就是一个品分正、从两级;官员的职级,则是李永吉熟悉的国家级,部长级这些称呼。
具体的对照如下:
超品:国务院首相,最高**官,最高检察院院长, 元老会元首,内务府大内总管,各级元帅等。
第一八五章 中华新政 一(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