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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阁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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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收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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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大了!操!
    林符走后李赞以布政右使升任左布政,浙江按察使邵宏升右布政。
    这道任命倒是一点奇怪,从右升左是正常不过的,但是这李赞和邵宏却和陈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由于中中千户所千户林远也辞官,这位置也被空了出来,陈瑀本想安插自己人,但还是被刘瑾找人顶了进去。
    陈钱和大衢的好处在短短的三个月便体现出来了,第四个月,依照陈瑀和朝廷的协定,从这个月开始收取赋役。
    正德二年四月,第一笔赋银开始征收,在这两个州府,陈瑀实际上已经开始试行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这两个州府的地位和成长十分特殊,是陈瑀所有目标的基础和萌芽阶段。
    对于这两个州府的赋役,他并没有收取岁办和杂办劳役等杂税,也不实行里甲制度,更是将丁役摊销在了地亩上,按一州府收取白银。
    这里设置户科,每月计提应纳税,年底统一以白银征收,根据户科的初步估计,这一月的税额已经达到了五万两白银之多。
    这个成果陈瑀没有公布出去,毕竟真金白银还没有收上来,这只是户科计提的税额,但是陈瑀相信,他将一条鞭和摊丁入亩的税额收取法实施在陈钱和大衢两个州府上,可以很大程度的给这里的百姓们自由,他们不一定非要以种植来完成税赋,为此许多工商贸易在这两个小岛上盛行起来。
    其实一条鞭的税赋改革,早在宣德年间江南就出现了类似的征一法,以及天顺年间出现的十段锦法、成化的均银法和弘治的纲银法等。
    只是这些改革仅仅是在东南的少数地方试行,由于这种改革触动了乡绅大户的利益,

第二百一十一章 收官(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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