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制外的个人先富起来了,那他真的会真心实意地先富带动后富吗?如果他不愿意,我们有什么合理合法的办法促使他遵从国家既定的规划?进一步说,先富起来,再带动后富,这是两个步骤,两个步骤之间的转折点,在哪里?后富的人觉得先富的人已经富起来了,该带动他们了,结果先富的人仍然觉得自己还不够富,这样的分歧,怎么解决?更直白地说,富到什么程度,才算到个头?我很早就说得明白了——想要中国人人达到美国富人的生活水平,起码得靠五个地球的资源来支撑。如果达到那样的标准才基本算富起来了,那么先富带动后富的承诺最终必然沦为一个骗局。”
“这些潜在的问题,仅仅一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是远远讲不明白的。如果长期放任不管,问题必然会逐渐积累发酵,在国内产生一个先富起来却又永远觉得自己还不够富的群体,一旦他们从懵懂的、个人的、不自觉的抵制带动后富的承诺,发展到清醒的、有组织的、主动的要维持自身的既得利益甚至特权,那么,到最后,政府就只能在发起又一次三反五反甚至反you的运动,和坐视江山变色的恶果之间做选择题了。”
“所以……”终于,毕文谦收回视线,坐正了身子,看着黎华额前的刘海上细微的汗珠,“我们在今后,最好不要再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词措了,而是说,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集体先富起来。具体地说,个人是否先富起来了,不用去抵触,但个人的富裕,应该也必须和集体的赋予紧密联系起来。就像之前说到过的企业分级的构想,一、二级企业必须承担起教育的责任,所谓个人富裕,富裕到一定程度,或者说资产到达一定规模之
第六百二十八章 新的架构(十四)(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