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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歌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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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音协会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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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赛的周期比杯赛要长,能够更多更持续的吸引人们的关注和讨论。第二,杯赛的主体难免还是要归结到人,就像青歌赛,虽然是以每个省为单位选送参赛选手,但最终大家着眼的还是在歌手身上。而如果是联赛的形式,则可以通过积分规则把主体回归到作品,进而潜移默化地改变大众的观念。毕竟,总会有很多人喜欢冠军,记得冠军。第三,杯赛往往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很多作品,而联赛却会把作品在比较长的周期里较为平均的分散,而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和习惯,很显然联赛的形式更适合商业的推广和销售。第四,艺术作品的高低评判往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临时的现场打分总不如有时间思考缓冲之后来得理性,联赛的形式也在制度上可以更为合理。”

    “现在,我具体说一下这个联赛初步设计的模式。”

    “这个联赛,将是音协主办,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地次级电视台和中国唱片公司共同协办的比赛,他们不仅承办比赛,同时也为比赛提供宣传平台,以及商业推广渠道,所以,他们也将一同获得比赛的盈利。”

    “联赛的参赛主体,原则上是全国的歌唱团体单位,例如,东方歌舞团、总政文工团、以及我们文华公司这种有签约歌手的唱片公司。理论上来说,全国有数量比较众多的可以参赛的队伍,将来也许能够开展不同级别的联赛,并且依次进行赛季的升降级,但这一次作为第一届,咱们摸着石头过河,暂且以邀请的形式由国内资源力量比较雄厚的单位参赛即可,数量大约在10支队伍左右为宜,以办好比赛,做好口碑为首要目标。”

    “目前初步考虑的是,联赛以半

第二百五十章 音协会议(四)(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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