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夏林,唱歌挺有前途的好苗子。”接着,再指向左边坐在万鹏旁边的年轻人,“他叫王京云,今年会在对外贸毕业,算是在咱们明天正式成立的中国文华公司实习。”顿了顿,她又看了看万鹏,“至于万鹏,大家都认识,就不说了。”
没等各位彼此打招呼,黎华就拍拍手,继续说道:“关于明天开张的公司,我简单说两句。按照1982年国家出台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我们的中国文华公司,是一个经营业务涵盖流行音乐及相关产业的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毕文谦和我各有40%的股份,另外20%股份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只是持股分红,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人事安排。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副经理,毕文谦是公司的总经理,万鹏代广电总局持股,但在公司里的职务属于办事员,王京云在实习期间,也先从办事员开始。”
“公司草创,差不多就是这样了。”黎华说完一气,偏头看看毕文谦,他默默听着,面无表情。
“接下来,咱们商讨关于签约歌手的合同。夏林是我们第一个有签约意向的歌手,列席参与讨论。但首先,请总经理毕文谦谈谈他的方案。”
听黎华提到自己,端坐着的毕文谦才了反应。约莫,他不太习惯黎华用这么正式的口吻说这么久,偏头看了她几秒,才慢慢开口说话。
“想不到,我就这么成了一个总经理了。”学着黎华抿嘴的样子,毕文谦先自嘲了一句,“咱们这样的公司,国内应该还不多见,相关的合同也没有成熟的模式,所以,咱们也不必害怕创新。这里,先谈谈之前我和黎华商量过的一点儿想法——原则
第一百二十九章 偶像歌手约(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