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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歌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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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中国流行音乐的水平(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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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其社会组织度和执行力,都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在全国全社会各阶层流传的能力。以戏曲为例,京剧、川剧、豫剧……流行音乐呈现出了地域划分的不同种类,却不能彼此融合成为一种。直到新中国成立,地域、阶层等全方位覆盖的传播才成为可能。

    所以,这里把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产生时间,划分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这之前,同时在留声机发明之后(1877年)问世的流行音乐作品,如果以词曲唱(包括后人翻唱)的形式在49年之后仍然广泛流传,也可以属于现代华语流行音乐。

    总的来说,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入选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流入过中国大陆的被有一定人数规模的群众广泛传听或者传唱的有人声部分的音乐作品。既包括纯原创,也包括翻唱,以中文歌为主,质量很高,或者流传度很高,或者被翻唱成中文歌的外文歌的原作也会纳入。

    (注意:1949年时,只有内地有现代流行音乐。台湾,以及香港,现代本土流行音乐的产生,是70年代的事情了。)

    在后面,就简单地说流行音乐,而不全说“现代华语流行音乐”了。

    如上所说,流行音乐的水平或者说价值,本质上的标准有两点,广泛流传的时间,以及该时间段内人民的评价。这是最基础的标准,或者说第一级标准。

    又如前文所说,艺术是社会成就的果实。滋养它的土壤,培育它的手段,传播它的方法,都需要在具体的时代中去看待。

    看到点儿什么,兴致来了唱一首歌出来,立即传遍所有人耳中,大家纷纷赞颂膜拜,历代不衰,成为史书上的一段传奇——这就是

聊聊中国流行音乐的水平(未完)(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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