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这个专利司设有郎中一名,从五品上,另外还有员外郞一名,从六品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专利司就是水泥督造院的原班人马,甚至连办公地点都没变,只是水泥督造院的牌子换成了专利司。因为专利之事除了水泥督造院外的人员外,其它人根本没有相关的经验,所以在专利司成立时,水泥督造院也就撤消编制,里面的人员改头换面变成专利司的官员,水泥督造院的职权也归到专利司里,而李义府也从七品的督造佐官升任为专利司员外郎。不过主管专利司的郎中却不是安和,而是被李小九另派了一个人担任,安和则自动解职,回去做他的逍遥中郎将去了。
在专利司刚成立之时,安和他们就第一个进去注册了专利,大唐的专利与后世不同。注册人是可以设定专利的保护年限的,不过最短十年,最长不能过一百年,而且时间越长,规定这项专利能收取的专利费就越少。
安和将炒茶注册了一个十年的专利。毕竟这东西不可能永久保密,而且推广开来也有好处,能收十年的专利费就已经不错了。
另外香水、烟花、镜子等几样东西都是注册的最长年限。这几样东西现在都算是奢侈品,安和并不打算公开的太早。而蒸馏酒技术则是以安和、李道宗等他们五人的名义共同注册的,毕竟当初安和出钱,只以技术入股,所以专利算是道宗他们四人买下一部分,算是五个人共有,征得他们同意后,也将专利注册为百年时间,毕竟现在的粮食金贵,他们一个酒厂已经有御史弹劾了,若是再将蒸馏酒技术推广,恐怕就不是御史弹劾了,甚至连长孙无忌都会奏他们一本。
除了上面的那些东西外,安和还和程
第二四五章 颁专利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