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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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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染血的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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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指挥室,正中央是一张古朴的实木长桌,刻满了蝎、鳄鱼和鹰花纹,承重柱上内嵌着镶金的日轮徽章。墙壁上悬挂着历代太阳王领袖的画像,最新的那幅是就是埃赫纳吞王,这座要塞也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入侵者穿着相近的装甲端坐在桌边,腰背挺拔,他们通过某种手段,已经掌握了这里的语言,甚至能够用埃赫塔顿的口音朝他们打招呼。
    两方代表照面之后,自称海博伦贸易财团负责人的入侵者,就拿出了受降条约。
    一.美尼斯政府赔款45亿德本,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德本,以海关税、常关税作担保。
    二.将埃赫塔顿东部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原住民不得进入,海博伦贸易财团可派兵驻守。
    三,设置保护区,美尼斯帝国险要关口,由海博伦贸易财团接管。
    四,清算反抗军,惩治给予财团严重损失的将领,名单由财团拟定,由财团法庭审判、处理。禁止美尼斯帝国的原住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财团为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凡是发生武装叛乱的地区,官员立即革职永不录用。
    五,承认联邦公民在美尼斯帝国境内有超然地位,美尼斯帝国司法机构无权干涉。联邦公民可任意往来任何地区,并允许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购置的土地皆拥有所有权。
    六,联邦政府拥有美尼斯帝国境内所有矿产的开采权。
    七,允许联邦神职人员入境传教,政府无权干涉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八,美尼斯帝国解散议政院,由海博伦事务总署接管,全权代表太阳王治理帝国,拥有人

第三章 染血的八条(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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