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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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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有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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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能闹到衙门的案子,往往是经济纠纷,其中又以侵占土地为主。
    而这类案子,又普遍表现为强者侵占弱者的,弱者主动去占强者的便宜,这种情况概率着实不高。
    再有别忘了,在大元朝治下,人可是分三六九等的,虽然不一定有明文规定,但是各地约定俗成,蒙古人,色目人,官吏,豪强,就是比普通百姓高了不知道多少等。
    这种案子办起来很容易,甚至能集中办理。
    查清楚恶行,把人杀了,收上来土地,直接分给受害的百姓,一点也不麻烦。
    至于真正有争议的案子,可以等站稳脚跟,有了精力,仔细核查清楚,再进行处理。
    “上位,其实让卑职说,弄清楚是非对错,并不是很难,难的就是有没有魄力,能够铁腕处置,伸张正义,为民做主!”
    这话说的朱元璋好想大笑,有没有魄力?用得着问咱吗?
    他看了眼李善长,发现这位李先生正迎着自己的目光,笑容可掬。
    这个刹那,朱元璋好想感觉到了什么。
    李善长这家伙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了,笑容之中,多了一分真诚!
    “李先生,既然如此,这事你就负责,让张先生协助你!”
    朱元璋交代之后,打马向前,他指挥着兵马,接管衙门、军营、大牢、仓库,并且将四门士兵换成了自己的人。
    他又下令张贴布告,安抚人心,商住贸易,一切如旧。
    滁州的百姓,惊讶地发现,这些红巾军居然没有进入民宅的情况。
    他们只是查封了跟元廷有关的东西,对于民众的家产

第七十一章 有青天(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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