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在自己手里育肥,然后运到北平。”张希孟解释道:“北平的肉价很高,育肥之后的羊,也方便运输,至少比粮食方便。那些屯田公司今年赚到了钱,回去就能修路,建粮仓,用来存储粮食。”
张希孟说到这里,对老朱道:“其实以我的观察,他们贩卖羊,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朝廷能准许他们卖牛,就再好不过了。”
“牛?”老朱的声音都提高了,“先生说的是耕牛吗?”
张希孟无奈,“是肉牛!吃的!”
“不行!”
老朱急了,立刻就拒绝了,他给北平的权柄,可不是无限的。
像是杀牛吃肉这种行为,那是绝对不行的。
任何农业社会,都会把牛看得非常重,虽然比起三哥奉为神明那种,还有所不如,但是随便杀牛吃肉,也是要承担后果的,甚至可能是杀头大罪。
不过这也不是说市面上就没有牛肉了。
比如摔死的,难产死的,打雷劈死的,这样的牛也不能就给扔了,只要上报官府,确定之后,还是可以吃的。
当然了,如果某地的牛繁殖足够多,耕地用不了,你给偷偷推下山,报个摔死,宰了吃肉,也不会有人非要砍你的脑袋。
总而言之,天理国法人情,这里面需要拿捏。
不过对于立国十年的大明来说,还远远没到牛马泛滥的地步,随便杀牛吃肉,是绝对不行的。
哪怕是朝中勋贵,真要是让人抓住了把柄,证据确凿,触到了霉头,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朱元璋在这一点上,非常坚持,真怀疑他上辈子是一头老牛!
不过凡事都不是一成不变
第七百六十七章 说服朱元璋(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