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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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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内帑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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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特别是太仓来说,勋贵家产便是为数不多的巨额收入了,万不能悉数归入内帑。
    就算一家有五万两的财产,四十一家总计也有两百万两之多。看三位国公的情况,实际数额远不止这些,少说也得有三百万两以上,或可解六部的燃眉之急。
    见到群臣集体反对,幺鸡也没有冥顽不灵,算是退了一步:“既然诸位爱卿都坚持如此,那本宫就从善如流吧。不过,不论是黄金银两,还是拍卖其他物品的所得,必须实报实销,若有监守自盗之徒,一经查实,三天之内,必要人头落地,诸位爱卿可敢代本部立下头名状?”
    有了这东西,别说到时候老子翻脸无情,这就等于是让黄鼠狼看鸡窝,不出事才怪。
    你们就等着瞧吧,看看到时候该怎么收场!
    “继周,拟个简要的谕令,让诸位尚书在上面签字!”
    这就是2.0版投名状,上午在1.0版上签字的那些,现在都变成了监下囚了。
    东宫秉笔太监李继周领命便快速写好了一份对赌公文,连身旁的内侍们都看出来,这更像是太子给朝臣设下的圈套。
    “李尚书,请吧!”
    李继周拿着写好的东西走到李待问近前,大家都姓李,皆为大明效力,可倚仗的对象却截然不同,一个太子的内臣,一位是皇帝的属下。
    这下户部尚书就骑虎难下了,此事由他牵头,没想到却走到这般地步,想起勋贵们签字的情景,李待问不禁有些脊背发凉。
    事到临头,李待问按耐不住不满的情绪,径直向太子发问:“启禀太子殿下,查抄财产归入太仓乃是惯例,何至于此?实乃我朝罕有之事,绝非乾纲

第34章 内帑存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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